津财教指〔2022〕31号
各有关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2〕4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对你区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评审论证情况和资助安排,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详见附件)。
二、请严格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2〕4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并管理使用好此项经费,自觉接受财政局天津监管局监督。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
三、请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操作流程》等要求,及时拨付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跟踪监管机制,做好资金使用等情况向社会公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并报市财政局备案。项目资金资助的文体设施及活动等,应当按规定制作“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标识牌,并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在合适位置显著标识。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有关单位应按照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做好绩效目标批复下达、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确保专款专用和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明细表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