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2〕30号
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8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关于下达2022年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资金补助计划的通知》(津发改工业〔2022〕148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市财政局拨付2019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的函》,现分解下达市发展改革委中央财政2022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预算23100万元,专项用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其中,8548.855万元用于2019-2021年民心工程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运营补贴,以及相关核查和安全排查支出(详见附件1)。项目代码:12000022P38003110001G,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11001能源节约利用”。请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同时,请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工作要求,尽快确定其余14551.145万元具体用途,由我局据此将预算进一步细化至具体项目和单位。
附件:1.中央财政2022年第一批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明细表
2.中央财政2022年度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2022年6月17日
(联系人: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