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指〔2022〕20号
蓟州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2〕34号)、《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调整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资环〔2022〕26号),依据《市规划资源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林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分配建议的函》(津规资业函〔2022〕130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中央财政2022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项目编码:12000022P37006910001D)251万元,用于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 节能环保支出”。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修订<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76号)规定,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及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
附件:绩效目标表
2022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