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社指〔2021〕128号
市医保局、市药采中心、市结算中心:
市医保局转来《关于申请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调整的函》收悉,按照《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0〕149号)现拨付市医保局医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经费84.5万元,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项目经费49万元;核减市结算中心医保支付改革项目经费84.5万元,市药采中心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项目经费49万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拨付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两项资金分别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预算科目》“2101504信息化建设”、“2101505 医疗保障政策管理”。
二、各单位应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并同步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的监督。
三、请各单位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招标采购的,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需按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太阳城娱乐app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