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1〕124号
市档案馆:
你单位《关于2021年“档案方志综合管理与档案电子数据可信保存系统项目”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下达2021年第五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党网信函〔2021〕5号),现拨付你单位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29万元,用于市委网信办批复你单位的2021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档案方志综合管理与档案电子数据可信保存系统项目支出(项目编码:12000021P25268510001U)。
请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好上述经费,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你单位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管理,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
附件: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