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1〕122号
市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关于申请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经费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你局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参展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安排,现拨付你局首届中国(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参展专项经费47.23万元(项目编码:12000021P15208L10011C,专项资金目录:旅游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1。此款列2070113旅游宣传预算支出科目。
二、按照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结合你局项目支出执行情况,现收回项目预算2986847元(详见附件2)。
请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好上述参展经费,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请你单位结合实际,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涉及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执行。
附件: 1.参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表
2.收回市文化和旅游局项目经费明细表
2021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