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1〕1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拨付政府购买服务费用的函》(津工信财函〔2021〕16号),你们承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的2018-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验收、2019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及2021年第一批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认定、汇总、核算、现场核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你单位所签合同,现拨付你们应付服务费用共计288.41万元(详见附件)。请按有关规定专款专用。项目代码:1200002159MB27YR716HH。
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1年第八批智能制造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明细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席经治;联系电话:23205677)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