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21〕20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地方粮食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1〕415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95号),现拨付你委中央基建资金2100万元(专项资金目录:0505-服务业发展,项目编码:12000021P600007100013),专项用于支持天津临港利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粮食油脂应急储备物流中转项目建设。此项资金请列入2021年“2220403储备粮(油)库建设”预算支出科目。
为提高中央基建资金使用效益,请你委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同时对照发改投资〔2021〕1695号文件所列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地方粮食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30日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