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2021〕78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你委《关于商请拨付服务业相关资金的函》(津发改函〔2021〕60号),现安排市服务业专项资金568.2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2021年服务业项目。请你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
津财建二〔2021〕78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你委《关于商请拨付服务业相关资金的函》(津发改函〔2021〕60号),现安排市服务业专项资金568.2万元(详见附件),专项用于支持2021年服务业项目。请你委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报送用款计划,并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1年度天津市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肖波;联系电话:23303740-262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