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2〕9号
市药监局:
转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申请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专项经费的函》(津药监综函〔2022〕6号)收悉。依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财建〔2022〕83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下达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项目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批复(投资)〔2022〕11号)文件内容,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项目(项目代码:12000022P66000410001M)中央基建投资1700万元,专项用于医疗器械检测能力建设。
此款请在“210 卫生健康支出”科目列支。
请严格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合理合规使用资金,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分解及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2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