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指〔2021〕1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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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申请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市委网信办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党网信函〔2021〕4号),现拨付你单位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 万元,用于市委网信办批复你单位的2021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支出(详见附件)。
请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管理并使用好此项经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1年度第四批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
2.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1年1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