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1〕143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企和国家高企咨询服务机构奖励资金计划的通知》(津科资〔2021〕133号),现将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92.4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2021年整体迁入我市国家高企奖励资金45万元,2021年高企认定服务机构奖励资金47.4万元(资金明细、项目编码、绩效目标等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60499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请将资金及时拨付相关单位,并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1.整体迁入我市的国家高企奖励明细表
2.国家高企咨询服务机构奖励明细表
3.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1年11月30日
(联系人:张嘉玉,联系电话:2339096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