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一指〔2021〕138号
有关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请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函》(津工信中小企服函〔2021〕10号),现提前下达你们中央财政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预算3333万元,专项用于支持你区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等项目。项目代码:12000022P62000110002F,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请你们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并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后续监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 支持重点“小巨人”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2.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中央奖补资金分配情况表
3.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11月29日
(联系人:路培;联系电话:2330376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