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9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0.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2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4836.7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483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结余及项目经费较上年度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20.1万元,占0.42%;一般公共预算4815.7万元,占99.57%;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9万元,占0.0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4836.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2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523.6万元,占93.53%;项目支出313.1万元,占6.4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815.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13.8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度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1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0.1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3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423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3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3.9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具体情况。
- “公共安全支出”4233.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5.4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增加,其中:“检察”4233.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920.7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其他检察支出”313.1万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业务、检察业务购买服务、检察业务装备购置、司法救助、信息化系统运维等项目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401.4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6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负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3.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负担部分职业年金。
- “卫生健康支出” 200.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干警人数减少,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0.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67.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单位负担部分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3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22.7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度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3955.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1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万元。
公用经费567.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66.3万元,资本性支出0.8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6.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均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6.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67.1万元,包括办公费16万元、咨询费2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7万元、取暖费42.8万元、物业管理费183.4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8.3万元、培训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0.1万元、委托业务费2.1万元、工会经费26.7万元、福利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其他交通费11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1万元。主要项目是:“2024年检察业务装备购置项目-2024中央”项目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 313.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