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9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收支总预算3926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392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压减开支,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数减少。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8.9万元,占0.48%;一般公共预算3906.9万元,占99.51%;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万元,占0.0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支出预算3926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4.8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格压减不必要开支。其中:基本支出3639.1万元,占92.69%;项目支出286.9万元,占7.3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92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压减开支,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数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18.9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2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格压减不必要开支。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4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2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74.1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格压减不必要开支。
(二)具体情况。
- 公共安全支出”3475.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原则,压减开支,公用经费预算控制数减少。其中:“检察”3475.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3188.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及本部门正常运转支出;“其他检察支出”286.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装备购置、办案业务费及相关运维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万元,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1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变动较多、社保基数基本医疗比例下降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0万元,包括:“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15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2.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变动较多、社保基数基本医疗比例下降等。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0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1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38.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变动较多、社保基数基本医疗比例下降;坚持过“紧日子”原则,严格压减不必要开支。其中:
人员经费303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60万元、津贴补贴649.5万元、奖金3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教费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万元、住房公积金7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78.2万元、退休费23.6万元。
公用经费60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8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94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58.5万元、物业管理费134.5万元、差旅费6.7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68.1万元、培训费2.7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4.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限额收回,三公总体限额减少5万元,同时公车限额压减10%。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限额收回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控三公开支。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限额压减10%基础上厉行节约,严控三公开支;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开支。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开支。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04.6万元,包括办公费9.8万元、手续费0.4万元、水费5.5万元、电费94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58.5万元、物业管理费134.5万元、差旅费6.7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租赁费68.1万元、培训费2.7万元、劳务费1.8万元、委托业务费1.2万元、工会经费20万元、福利费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9.5万元。主要项目是:其他打印设备2.3万元、复印纸2.7万元、餐饮服务77.5万元、物业管理服务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金额286.9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和“机关运行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