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专属案件,包括由其审判的刑事、民商事第一审专属案件。2、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市内六区保险合同、运输合同纠纷等第一审民事案件。3、依法审判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环境保护行政纠纷的第一审行政案件。4、依法执行由本院管辖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5、在审判工作中宣传依法治国理念,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6、承办其他应由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内设 6 个职能处室;下辖 0 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1767.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15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 1767.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15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76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 1767.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 15 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科目支出 1583.2 万元,主要用于我院的办公及办案经费支出,干警发放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及退休人员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的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 114.9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
卫生健康科目支出 69.3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235.1 万元,包括办公费 20 万元、印刷费 1 万元、邮电费 10 万元、差旅费 1 万元、会议费 1 万元、福利费 14 万元、日常维修费 15 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0 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43 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16.1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1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1 万元、其他费用 5.9 万。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413.2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18.2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5 万元。主要项目是:计算机设备 78 万元,计算机软件 45万元,扫描仪设备5万元,多功能一体机 25 万元,空调机18万元,家具用具 10 万元,物业管理费 125 万元,保安管理项目 70 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3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金额 144.9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