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市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发展规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强化本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国家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的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各区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组织实施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和委托的专利代办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
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负责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
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本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市委、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市知识产权局内设8个职能处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 3631.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74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631.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74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841.7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5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631.4 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744.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1.7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宏观管理、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运行维护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卫生健康支出11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80.6万元,包括办公费 22万元、印刷费9 万元、手续费0.1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万元、办公用房电费10万元、邮电费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1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65万元、差旅费30万元、日常维修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8万元、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70万元、工会经费11万元、福利费14.5万元、交通费63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4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380.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80.8 万元。主要项目是: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房租项目 309.1 万元,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71.7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3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0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1 个,涉及预算金额636.2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