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统计局为市政府直属机构,负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统计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负责贯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各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各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6.组织各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组织实施国家统计标准,制定和修订地方统计标准。依法审批市级各部门、各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9.协助各区管理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审工作,监督管理市政府统计部门下拨给区政府统计部门的中央统计业务费。
10.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类考核内容相关的统计工作。负责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相关城市、区域间的统计资料交换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统计局内设20个职能处室;下辖统计局普查中心、统计执法检查大队、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3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6537.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86.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6537.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5.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6177.2万元、事业收入360.6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6537.8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486.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34.8万元,主要用于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统计业务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卫生健康支出29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04.2万元,包括办公费 13.2万元、印刷费2.7万元、水费8.9万元、电费52.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39.3万元、物业管理费335.1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租赁费38.3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6.0万元、工会经费40.5万元、福利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7万元、其他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5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1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59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天津市统计局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行政执法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说明:现有9辆公务车使用和运行维护,产权在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金额413.1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