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
天津市审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定审计政策,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和审计署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 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和审计署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区级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和本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根据审计署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本市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区级党委和政府共同领导区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区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区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区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区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组织开展审计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审计信息系统,开展电子数据审计。
(十一)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职能转变。进一步完善审计管理体制,加强全市审计工作统筹,明晰各级审计机关职能定位,理顺内部职责关系,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实加强一线审计力量,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优化审计工作机制,坚持科技强审,完善业务流程,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监督合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审计局内设36个职能处室;下辖 1个预算单位,为天津市审计科研所。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14818.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4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939.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25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9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879.5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14818.9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746.8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78.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工作、信息化建设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卫生健康支出58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34.7万元,包括办公费122万元、咨询费8万元、水费11万元、电费7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取暖费46.2万元、物业管理费300万元、差旅费91万元、维修(护)费59万元、租赁费37.6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5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40万元、委托业务费100万元、工会经费78.9万元、福利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8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 112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