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高检院的工作部署,按照检察系统业务工作的最新要求,本着服务于检察业务一线、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结合我市检察系统的实际情况,编制2021年预算。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189.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189.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3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189.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35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科目支出265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科目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
检察业务装备购置及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新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支出14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科目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支出96.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支出3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427.9 万元,包括办公费 20.3 万元、福利费 30.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 45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 3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万元、其他费用 8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 万元。主要项目是:检察业务装备购置(中央) 110 万元,执法执勤车辆购置更新(中央) 18 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项目 200万元,购置复印纸 5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 9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8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3 个,涉及预算金额 190 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