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部室。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3278.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9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278.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9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78.3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3278.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399.5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2926.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项目支出以及本部门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医疗卫生与健康支出13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8.6万元,包括办公费28.9万元、水费6.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2.0万元、取暖费36.0万元、物业管理费162.0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18.4万元、福利费1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其他交通费90万元、公用经费其他3.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8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0万元。主要项目是:政府采购货物类为检察听证室服务器10.0万元、便携式计算机1.6万元、基础软件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为物业管理费16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 2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