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1.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 2021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 2021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4. 2021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5.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1. 2021年项目支出表
附件1
天津市法学会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要求。
2、组织全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维护法学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职责,加强对法学会各类论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及主办的网站、报刊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4、引领、繁荣本市法学研究,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5、组织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加政治协商、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对改革开放、法治中国和法治天津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讨,总结新经验,反应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6、组织本市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规划的研究以及法律、法规、法律解释等的咨询、论证、草拟、修改等工作;参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参与立法、执法、司法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等评估工作。
7、组织评选和表彰优秀法学法律人才和优秀法学研究成果等活动,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
8、参与法治宣传,主管主办本会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编辑出版法学法律图书、资料;开展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
9、参与法学教育,培养法治人才;发挥人才、智力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培训和法律服务,发挥人才库思想库和智库的积极作用。
10、履行主管法学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做好法学社会团体的管理、监督、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指导协调学科研究会和区法学会工作。
11、做好会员发展服务管理工作,反映会员和本市法学界、法律界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法学会内设3个职能处室,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12人,退休4人,无下设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524.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52.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524.6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152.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6.5万元,主要用于法学研究交流、参与地方立法、法治宣传服务等业务项目支出以及部门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
卫生健康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19.6万元,包括办公费20.7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27万元、差旅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4.4万元、维修费2万元、租赁费36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委托业务费4万元、工会经费2.5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3万元、公用经费其他8.3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万元。主要项目是: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