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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太阳城娱乐app 发布时间:2024-08-30 20:30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具体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标准,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有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有关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专项计划。拟订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以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指导区编制区域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市政公用基础设施事业发展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及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用管理工作。拟订完善城市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和管理制度,并对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承担相关责任。组织实施市容市貌建设项目,负责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城镇街道综合整修管理工作,指导各区做好街道综合整修具体工作。负责本市功能照明的维护、运行、监督管理和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维护、运行、监督管理。负责户外广告设置、功能照明设施及景观照明设施安全监管工作。负责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的环境布置和城市照明保障。负责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管理。负责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机动车辆清洗行业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环境秩序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生活废弃物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统一监督管理,推动生活废弃物再生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渣土治理综合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市城乡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对全市重大活动中涉及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及城区重大虫情疫情的防治实施统一指挥。指导公园、动物园、风景游览区园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划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公园管理,负责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燃气、供热、城市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的监督检查。研究编制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制定工作目标、标准,并组织实施和考核。组织、指挥、调度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负责重大和跨区域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及执法协调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和处罚标准。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考核、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执法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工作。负责城市维护管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监督,商市财政部门下达项目投资计划。负责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运行的监管工作、组织推动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乡绿化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鉴定和评估,以及科技成果的应用推广。负责本系统普法、宣传教育、综合统计、对外交流工作。依法依规履行城市管理领城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置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管理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内设24个职能处室;下辖26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3.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4.天津市供热燃气管理事务中心

5.天津市南翠屏公园管理所

6.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7.天津市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8.天津市垃圾分类处理中心

9.天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考核中心

10.天津市园林学校

11.天津市水上公园管理处

12.天津市动物园

13.天津市花苗木服务中心

14.天津市城市道路设施巡查中心

15.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事务中心

16.天津市园林花卉管理中心

17.天津市园林花圃

18.天津市园林宜兴埠花圃

19.天津市园林花卉示范中心

20.天津市园林综合服务站

21.天津市园林花卉经营服务中心

22.天津市园林园艺服务站

23.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24.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一所

25.天津市城市绿化工程三所

26.天津市园林工程服务中心

27.天津市园林古建工程队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941,918,479.0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4,011,033.01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611,019,957.7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13,063,532.9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3,951,774.10,占69.09%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3,739,340.8624.65%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574,450.000.02%

事业收入100,588,281.913.85%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399,283.690.41%

其他收入51,766,827.161.9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10,422,362.0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7,507,246.43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806,172,155.0729.74%

项目支出1,903,135,288.8970.22%

经营支出1,114,918.050.0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461,978,964.96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4,454,612.22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3,344,17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6.53%,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6,556,407.55元,增长1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03,344,170.5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586,585.53元,占1.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103,205.70元,占3.55%;卫生健康支出32,576,347.83元,占1.81%;城乡社区支出1,501,705,031.44元,占83.27%;住房保障支出84,980,000.00元,占4.70%;债务付息支出94,393,000.00元,占5.22%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30,391,100.00元,支出决算为1,803,344,170.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7%。其中: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24,0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86,585.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机构改革,调入在职人员增加,支出较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7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723,066.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减少。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3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380,139.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职业年金缴费预算支出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7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01,382.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8,3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75,24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929,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7,742.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加。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849,000.00元,支出决算为8,661,97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人员动态调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3,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6,003,96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单位行政运行预算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4,98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6,611,616.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66,8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1,224,405.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211,7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7,865,04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追加预算84,9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4,980,000.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13.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9,3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39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632,633,499.66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8,022,748.75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564,881,617.6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7,751,882.0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258,585.00元,收入643,739,340.86元,支出657,962,919.86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006.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414,138.14元,下降13.0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473,000.00元,支出决算1,901,893.1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571,106.83元,完成预算的76.91%;较上年减少118,282.48元,下降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真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3,000.00元,支出决算22,494.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30,506.00元,完成预算的14.70%;较上年增加22,494.00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真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正常工作业务如期开展,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出国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285,000.00元,支出决算1,873,423.1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11,576.83元,完成预算的81.99%;较上年减少146,752.48元,下降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真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285,000.00元,支出决算1,873,423.1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11,576.83元,完成预算的81.99%;较上年减少146,752.48元,下降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真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8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5,000.00元,支出决算5,976.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9,024.00元,完成预算的17.07%;较上年增加5,976.00元,增长10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真过紧日子,严格压减“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正常工作业务如期开展,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5,314,007.54元,比2022年增加639,017.25元,增长4.35%。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支出较上年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3,522,443.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290,107.3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50,60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181,732.1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0,561,568.5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371,668.5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7.3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99.9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1.76%,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8.91%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335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8执法执勤用车2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87其他用车206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74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已对103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137,365,705.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已对8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33,348,000.0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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