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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太阳城娱乐app 发布时间:2024-08-30 19:53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地名、城建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拟定有关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等,制定职责范围内的有关政策文件,并监督检查。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按照标准组织实施考核。指导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落实,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六)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按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
    (七)负责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动实施“一张蓝图、多规合一”,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等重要专项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者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指导开展全市城市设计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许可、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
    (九)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的规划统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工程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城乡规划行业管理。
    (十)负责统筹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湿地、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城乡的全民义务植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措施,提出重点备选项目。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组织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全市地质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护、利用。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监督管理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地下水过量开采的监督管理。
    (十四)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五)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组织编制海洋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六)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使用管理。编制海域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十七)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八)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编制并实施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规划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九)开展规划和自然资源合作交流。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开展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工作。
    (二十)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一)负责地名、城建档案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二十二)负责林业的监督管理和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要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开展森林、湿地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和相关标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
    (二十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十五)负责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拟订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标准。负责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六)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二十七)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林业市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实施林业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八)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指导实施防护标准,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十九)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一)组织推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三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38个职能处室;下辖32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本级)
    2.天津市不动产登记局中心城区分局
    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东分局
    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平分局
    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西分局
    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红桥分局
    8.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开分局
    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
    10.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11.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
    12.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北辰分局
    1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静海分局
    14.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15.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宁河分局
    16.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
    17.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坻分局
    18.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天津市地质资料馆)
    19.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
    20.天津市规划展览馆
    21.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
    22.天津市渤海海洋监测监视管理中心
    23.天津市自然资源调查与登记中心
    24.天津市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25.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
    26.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7.天津市蓟州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28.天津市测绘地理信息研究中心
    29.天津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30.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31.天津市海监总队
    32.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33.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事务中心(天津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896,106,913.79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72,894,118.87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所属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037,695,564.57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404,800,968.66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所属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收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62,461,229.73,占31.8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8,519,268.0066.6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000,000.000.75%

事业收入36,335,426.460.45%

其他收入20,379,640.380.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139,429,518.42元,与2022年度相比减少3,365,559,828.09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所属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其中:基本支出627,973,139.617.72%

项目支出7,511,456,378.8192.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990,200,225.18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76,300,045.96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所属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628,923.3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1.4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954,780.28元,下降0.81%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本级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61,628,923.3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595,627.06元,占1.86%;卫生健康支出23,711,642.47元,占0.93%;城乡社区支出50,687,086.95元,占1.98%;农林水支出10,756,187.50元,占0.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94,148,379.32元,占93.45%;债务付息支出34,730,000.00元,占1.36%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6,4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61,628,923.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1,906,000.00 元,支出决算为31,688,888.8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52,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5,906,738.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12,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2,041,555.1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离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8,329,000.00 元,支出决算为8,199,344.0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4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74,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097,165.46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行政人员减少核减经费预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32,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373,577.79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执行中根据医药费报销政策调减医疗费支出预算。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1,0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627,952.4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9,134.51 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统筹使用了以前年度结转专项资金。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564,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734,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天津市野生动物救护驯养繁殖中心2023年执行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预算。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017,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512,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所属天津市蓟州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未开展。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6,510,187.5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5.5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监测调查、更新配备救护设施、野生动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0,904,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16,469,268.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基本支出经费预算。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1,593,200.00 元,支出决算为130,550,900.2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我局本级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治理专项经费。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865,12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专项工作安排执行。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项)年初预算为10,2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20,985,88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我局本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项)年初预算为4,646,800.00 元,支出决算为4,646,3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1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4,865,7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3.70%,决算数大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我局本级地面沉降综合防治专项经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年初预算为9,7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9,673,3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6,588,000.00 元,支出决算为127,938,810.65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追加了增人增支经费。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3,893,220.2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执行中追加抚恤金专项经费。
   21.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730,000.00 元,支出决算为34,730,000.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9,077,300.82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1,708,702.1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略有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418,903,728.3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173,572.4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5,358,519,268.00元,支出5,358,519,268.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06,811,330.17元,下降38.87%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所属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专项经费收支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60,000,000.00元,支出60,000,0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000,0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本级追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专项经费。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20,000.00元,支出决算811,125.52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608,874.48元,完成预算的57.12%;较上年增加307,059.27元,增长60.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费支出,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出访团组人数和天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政策调整,按照市政府批复,2023年度我局本级安排因公出国任务,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800,000.00元,支出决算321,664.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78,336.00元,完成预算的40.21%;较上年增加321,664.00元,增长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控制因公出国出访团组人数和天数;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政策调整,按照市政府批复,2023年度我局本级安排因公出国任务,产生因公出国费用。

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出国4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61,000.00元,支出决算446,508.1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4,491.88元,完成预算的79.59%;较上年减少55,879.13元,下降1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用车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61,000.00元,支出决算446,508.1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14,491.88元,完成预算的79.59%;较上年减少55,879.13元,下降1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用车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1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59,000.00元,支出决算42,953.4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6,046.60元,完成预算的72.8%;较上年增加41,274.40元,增长2458.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政策调整,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24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8,830,524.52元,比2022减少1,897,987.95元,降低6.1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963,451.9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4,035.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209,816.4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109,600.0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2,591,685.5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1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552,673.3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46.2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84.8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53.4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有车辆3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其他用车30,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外出业务用车、日常办公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2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已对248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3,741,976,721.5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已对5个项目开展部门评价,涉及金额32,334,200.0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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