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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太阳城娱乐 发布时间:2024-08-30 19:49


天津市水务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津党厅〔2018156),市水务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水行政管理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水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编制水务发展规划及有关水务方面的专业规划,拟订水务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论证工作。
3)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市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淡化海水的资源配置工作。
4)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务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负责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市级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8)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组织重要河湖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水库移民管理工作。
9)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水利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利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设施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南水北调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10)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2)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依法查处涉水违法行政案件。协调部门间和本市区域间的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及城市供排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开展水务科技和对外技术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5)负责城市供水、排水相关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再生水和污水处理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供水、排水管理工作。
16)拟订水利、供水、排水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的特许经营管理(不含中心城区新建),负责再生水处理与利用的特许经营管理。
17)负责引滦、南水北调及其他外调水源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引滦工程和南水北调工程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跨界河流的对外协调工作。
18)负责水务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19)组织推动水务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水务局内设16个职能处室;下辖17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水务局(本级)
2.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
3.天津市北三河管理中心
4.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5.天津市引滦工程黎河管理中心
6.天津市引滦工程隧洞管理中心
7.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
8.天津市水务局综合服务中心
9.天津市灌溉排水中心
10.天津市于桥水库管理中心
11.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12.天津市水务工程运行调度中心
13.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14.天津市永定河管理中心(天津市海堤管理中心)
15.天津市海河管理中心
16.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17.天津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8.天津市水利经济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无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240,130,102.91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9,980,595.33元,增长5.0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略有增加以及因统计口径调整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结余和专用结余纳入编制范围导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908,597,497.35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8,921,590.11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8,640,351.68,占75.97%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6,899,900.0018.3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00,000.000.65%

事业收入228,859,623.733.31%

其他收入119,197,621.941.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826,550,131.8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71,336,524.5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824,152,089.1312.07%

项目支出6,002,398,042.6887.9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567,049,655.59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39,802,185.19元,增长8.96%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用于水毁修复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8,640,35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89%,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35,557,860.74元,增长13.7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用于水毁修复等项目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8,640,351.6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88,044.29元,占1.39%;卫生健康支出47,005,334.78元,占0.9%;节能环保支出709,170,000.00元,占13.51%;城乡社区支出389,614,885.71元,占7.42%;农林水支出3,720,954,677.41元,占70.89%;住房保障支出65,539,247.30元,占1.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547,462.19元,占0.85%;债务付息支出198,920,700.00元,占3.79%

(三)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91,039,700.00元,支出决算为5,248,640,351.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3%。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6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615,391.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30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272,653.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在职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0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55,398.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离休人员医疗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03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58,809.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离休人员医疗补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2,18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4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438,942.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小于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591,0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9,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已纳入本年追加拨入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和城区再生水管网连通工程等项目资金。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94,5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389,614,885.7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跨年度实施项目资金下年支付以及招投标结余。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4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562,169.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及绩效考核奖励等。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6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5,4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621,453.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4,7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93,032,681.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6.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的北运河木厂船闸等建设项目、重点水务工程和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等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236,6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205,560.7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3,002,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3,667,000.00元,支出决算为33,483,119.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5,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2,330,25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76,734,834.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核减了部分项目资金以及招投标结余。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年初预算为6,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189,55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招投标结余。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年初预算为67,182,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692,40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98,92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468,328.8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4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防汛应急抢险等项目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年初预算为32,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2,3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年初预算为24,661,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501,926.9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动态调整。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6,42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70,23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办公网升级改造和洪水预报系统项目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790,414.00元,追加预算5,790,414.0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去世人员一次性抚恤金。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5,539,247.30元,追加预算65,539,247.30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城市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中央资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4,547,462.19元,追加预算44,547,462.19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拨入独流减河低水闸泵站改扩建工程灾后应急恢复重建项目中央资金。
27.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8,920,7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920,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766,455,059.21元,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1,216,081.25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和晋职晋级。其中:

人员经费705,818,120.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0,636,938.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1,266,899,900.00元,支出1,266,899,9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7,000,600.00元,下降10.4%主要原因是本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45,000,000.00元,支出45,000,000.00元,年末结余和结余0.00元。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5,000,0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拨入的永定河流域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金。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3,621,000.00元,支出决算3,601,469.9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19,530.03元,完成预算的99.46%;较上年减少8,415.10元,下降0.2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安排预算,严格管控“三公”经费,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3,589,000.00元,支出决算3,585,188.9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811.03元,完成预算的99.89%;较上年减少14,603.10元,下降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89,000.00元,支出决算3,585,188.97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811.03元,完成预算的99.89%;较上年减少14,603.10元,下降0.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费。

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0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较上年持平。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且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财政拨款经费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32,000.00元,支出决算16,281.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5,719.00元,完成预算的50.88%;较上年增加6,188.00元,增长61.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管控公务接待支出,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正常工作开展,公务接待需求增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略有增加。

2023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4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985,000.00元,比2022减少357,093.00元,降低4.86%。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安排预算,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2023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701,330.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98,090.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95,687,757.1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615,482.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9,084,840.8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3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9,050,556.8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2.1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37.05%,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89.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天津市水务局共有车辆473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68其他用车205,其他用车主要包括防汛检查、河道巡视巡查、防汛抢险排水抢险等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5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水务局2023年度已对196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608,273,048.46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3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水务局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3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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