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1
一、主要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1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2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2
四、支出决算表 2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2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2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7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8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9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0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纳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4,822,188.62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37,542.91元,下降3.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2,368,380.04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643,075.13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339,572.42元,占99.93%;其他收入28,807.62元,占0.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383,619.73元,与2021年度相比减少1,697,081.6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经费。其中:基本支出39,781,066.73元,占93.86%;项目支出2,602,553.00元,占6.1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2,339,572.42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26,276.55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晋职晋级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255,04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947,123.36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晋职晋级较多。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55,048.5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8,181,635.68元,占90.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3,770.48元,占6.56%;卫生健康支出1,299,642.43元,占3.08%。
(三)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61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255,048.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5%。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30008000元,支出决算为35707378.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改绩效以及公务员绩效预算。
2. “公共安全支出—检察—其他检察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74256.8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及抚恤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1572000元,支出决算为 1849241.04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6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将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86000元,支出决算为 924529.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6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将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缴费基数。
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 年初预算为 1051000元,支出决算为1099813.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老干部医药费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年初预算为196000元,支出决算为199828.5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9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晋职晋级较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39,780,791.73元,与2021年度相比增加303,550.3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晋职晋级较多且年底将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保基数。其中:人员经费34,770,897.6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009,894.0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61000元,支出决算60,000.00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1000元,完成预算的98.36%;较上年增加2,424.42元,增长4.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1000元本年未支出。相比于去年增加的原因是外出办案增多,用车量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2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出国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元,支出决算6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424.42元,增长4.21%。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0000元,支出决算60,00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2,424.42元,增长4.21%。主要原因是外出办案较多。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外出办案增多,用车量增加。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9 辆。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元,支出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元,完成预算的 0 %;较上年持平0.00元,持平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2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009,894.07元,比2021年增加294,151.91元,增长6.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较上年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1,013.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93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4,074.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1,924.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1,924.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23%,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已对 2个市级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351092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2年度未开展部门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不属于乡、镇、街级单位,不涉及公开2022年度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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