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按照管辖区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新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并由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上诉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审理有关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3)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
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6)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
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10)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内设31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16,125,754.6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7,425,839.83元,增长9.5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15,094,299.3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8,803,613.71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9,852,833.38元,占95.16%;其他收入15,241,465.94元,占4.8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16,070,200.7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9,690,372.66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其中:基本支出259,122,752.00元,占81.98%;项目支出56,947,448.75元,占18.0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0,227,201.8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157,000.64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0,199,862.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8%,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313,611.55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199,862.5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276,712,049.28元,占比92.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34,478.39元,占比4.94%,“卫生健康支出”8,653,334.90元,占比2.8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1,2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199,862.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2671000元,支出决算为220568545.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并发放了法检员额制绩效奖励和区级法检2020年度绩效考核奖励,人员经费动态调整人员和公用经费调剂增加。
2.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年初预算为15348000元,支出决算为31566707.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少量项目资金,下达了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本级调增了信息化整合项目资金。
3.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50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5868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塘沽审判管理委员会综合楼建设项目资金支付需依据工程实际进度和支付流程。
4. 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追加预算618114元,支出决算为618114元,完成追加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追加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增了预留抚恤金项目,结转上年信息化整合项目少量资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517000元,支出决算为9890095.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动态调整调剂增加。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759000元,支出决算为4944382.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动态调整调剂增加。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246000元,支出决算为618114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较充足,结余少量资金。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79000元,支出决算为2472191.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动态调整调剂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44,056,358.32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7,835,290.04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案件量大幅增长。其中:人员经费204,935,415.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9,120,943.0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698,383.52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191,616.4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且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按照上级单位统一部署,将因公出国(境)费指标调整调剂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697,183.5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7,883.5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2,116.48元,主要原因是严控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499,3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00.00元,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60辆,购置公务用车5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2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8,80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费用。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39,120,943.08元,比2020年增加1,501,276.24元,增长3.99%。主要原因是: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办公地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50,944.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50,944.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96,86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96,86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3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6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已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6811314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