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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太阳城娱乐 发布时间:2022-08-30 23:19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按照宪法法律关于检察院职能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处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6,131,506.2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28,536.76,下降3.32%,主要原因是: 2021年度本年收入、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9,556,452.9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422,588.76元,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92,149.89元,占98.46%;其他收入764,303.01元,占1.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0,539,307.59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759,601.15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7,166,800.27元,占93.33%;项目支出3,372,507.32元,占6.6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9,745,817.27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6,474.07元,增长0.82%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本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4,549.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48,874.07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34,549.8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44,448,549.89占比91.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9,000.00占比5.59%,卫生健康支出1,657,000.00占比3.39%。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2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834,54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4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0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154,590.4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1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追加预算。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2,400元,使用上年结转42,4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资金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1,5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93,41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0,000元,支出决算为558,147.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0.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追加抚恤金支出及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19,000元,支出决算为1,819,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10,000元,支出决算为9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14,000元,支出决算为1,20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1%,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离休医疗费补助实际支出较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55,000元,支出决算为45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540,590.4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026,044.17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39,866,693.2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6,673,897.2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21,415.42元,与2021算相比减少37,584.5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21,415.4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515.42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2,484.5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少;公务用车购置费159,9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100.0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税尚未支付。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6,673,897.26元,比2020年减少618,356.37元,降低8.4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8,46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8,86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9,6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28,8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2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6,46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2%。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已对4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112,632.0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4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112,632.04元。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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