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行使下列职能: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部室,无下辖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部门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1,303,023.4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19,304.02元,下降5.90%,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8,470,280.5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5,226,195.29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录入公务员8人,调入2人,新录入聘任制书记员11人,相关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638,660.57元,占90.03%;其他收入4,831,619.98元,占9.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9,784,895.43元,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888,346.63元,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真过紧日子”思想,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支出安排大幅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3,212,178.09元,占86.80%;项目支出6,572,717.34元,占13.2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673,245.08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0,983.28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新录入公务员及调入人员、新录入聘任制书记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594,008.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56%,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22,673.26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新录入公务员及调入人员、新录入聘任制书记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594,008.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0,935.40元,占比1.45%,“公共安全支出”39,018,238.60元,占比89.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7,695.18元,占比5.61%,“卫生健康支出”1,497,138.86元,占比3.43%。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5,908,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594,008.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29828000元,支出决算为36,612,665.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7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长。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 202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516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不必要支出,节约开支。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180000元,支出决算为390408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89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 新增抚恤金项目款 。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96000元,支出决算为1631864.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98000元,支出决算为 815830.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087000元,支出决算为1089223.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2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长。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99000元,支出决算为407915.2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支出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0,557,499.64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367,518.39元,主要原因是:新录入公务员及调入人员、新录入聘任制书记员。其中:人员经费35,434,338.43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 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5,123,161.2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 电费、 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 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274,409.03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9,590.97元,主要原因是 节约开支,缩减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安排出国计划。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74,409.03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609.03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390.97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压减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元,主要原因是采购支出减少。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9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5,000.00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未安排接待任务。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123,161.21元,比2020年增加52,902.83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 新增人员,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90,352.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6,2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4,095.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37,427.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37,427.1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8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已对 7 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995208.4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
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