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市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本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提出本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统筹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综合协调经济政策,牵头研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拟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服务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工作。负责本市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六)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本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负责组织拟订市级政府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融资方案。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七)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承担实施国家级新区发展和海洋强国战略有关工作。统筹推进实施本市区域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八)组织拟订本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本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粮食、棉花、食糖等战略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本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动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布局本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负责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相关政策措施。
(十一)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组织落实本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安排,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本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衔接能源供需的综合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应急保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承担实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政策的有关工作。推进能源区域合作。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市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推进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领导小组等有关具体工作。
(十四)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履行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安全生产专业监管,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推动本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六)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强化制定全市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碳达峰碳中和、“一带一路”建设和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等重要工作,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31个职能处室,下辖7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成本调查队
3.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测办公室
4.天津市价格认定办公室
5.天津市世界银行贷款事务中心
6.天津市发展改革干部培训中心
7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
8.天津市节能环保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2,468,926.81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0,055,670.02元,增长45.4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天然气发电价格补助等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46,805,646.5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1,985,683.74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2020年天然气发电价格补助项目等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326,423.57元,占99.86%;其他收入479,223.01元,占0.1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47,656,877.68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0,900,610.78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2020年天然气发电价格补助项目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5,399,147.94元,占30.32%;项目支出242,257,729.74元,占69.6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51,848,836.47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0,455,106.36元,增长45.76%,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7,258,557.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11,408,868.84元,增长47.24%,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2020年天然气发电价格补助项目等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258,557.3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304,810.66元,占43.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9,022.80元,占2.21%;卫生健康支出4,590,313.88元,占1.32%;节能环保支出40,507,000.00元,占11.66%;城乡社区支出114,999,900.00元,占33.12%;农林水支出885,500.00元,占0.2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15,600.00元,占2.83%;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147,410.00元,占1.19%;其他支出360,000.00元,占0.10%;债务付息支出13,959,000.00元,占4.02%;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8,39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258,557.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8,05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31,808.4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2021年绩效工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0,7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593,928.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3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03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项目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6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5,901,98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培训中心整建制划归市委党校,年中剩余预算一并划转。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83,058.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依照2021年天津市市级重点项目前期费工作进度安排。
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支持军民融合发展经济方面的支出减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9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61,650.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略高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527,372.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略低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9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75,688.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略高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3,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5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略低于预算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2,70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略高于预算数。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1,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9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略低于预算数。
13.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为3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0,50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0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本部门在支持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4,999,9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本部门在支持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5,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在农村社会事业方面的支出减少。
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815,6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支持服务业项目建设的支出略有减少。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147,4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本部门支持援助其他地区、扶贫协作和产业扶持等方面的支出。
18.债务付息支出(类)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5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5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5,213,128.80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891,256.3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87,804,534.7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7,408,594.0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06,792.48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525,207.52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出访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停留天数,大力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4,533.4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33.4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85,466.52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倡导绿色出行,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车辆。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72,259.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9,741.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4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6,621,447.36元,比2020年减少151,155.05元,降低0.90%。主要原因:一是压减经费开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约使用资金,特别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二是整合精简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的会议、培训、调研等公务活动,优先保障重点、刚需、紧急项目支出。三是从严编报、审核资产配置计划,减少新购资产配置支出,加大资产调剂配置比例;四是严格执行机关运行经费开支标准,严禁超范围、超标准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36,769.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1,399.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55,37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002,6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68,97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9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已对26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53,304,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已自行组织开展2个项目绩效评价,涉及金额350,000元。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