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质量立市战略和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管规划、计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本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本市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本市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本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本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并实施监督。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本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天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本市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定期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并实施监督。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本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本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市场监督管理的科技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合作交流和信息发布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管体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管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二十)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31个职能处室,下辖 17 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
2. 天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3.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
4.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服务中心
5.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6. 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7. 天津市食品与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核查验中心
8.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纺织纤维检验中心
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
10.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
11.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电子仪表实验所
12.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自行车研究中心
13.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地毯研究中心
14. 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15. 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6. 天津市计量监督检测科学研究院
17. 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
18. 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检测技术研究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826,925,389.79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6,352,424.35元,增长16.37%,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市质检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等预算单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38,933,172.27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81,449,697.34元,主要原因是: 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市质检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等预算单位。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552,285.31元,占47.03%;事业收入82,152,045.87元,占9.7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53,880,387.71元,占42.18%;其他收入8,348,453.38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51,514,891.2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42,458,105.06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市质检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等预算单位。其中:基本支出388,900,693.21元,占45.67%;项目支出116,632,539.69元,占13.70%;经营支出345,981,658.36元,占40.63%;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6,684,356.4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56,698.68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市质检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等预算单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6,371,064.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6.55%,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562,121.34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市质检院电工技术科学研究中心、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等预算单位。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6,371,064.9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886,596.40元,占88.78%;科学技术支出565,000.00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73,281.11元,占7.18%;卫生健康支出15,446,187.45元,占3.9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9,42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6,371,064.9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700.64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时划转过来的原知识产权局所属单位的账面余额。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17,869,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5,743,890.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预算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年初预算为9,291,000.00元,支出决算为8,869,94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预算。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6,0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368,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2.8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息化技术项目预算。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年初预算为11,14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69,075.6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棉花检验经费和质量奖奖励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14,8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83,566.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经费未使用完毕。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为40,8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706,516.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中央转移支付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和使用上年结转食品安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9,3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868,79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5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75,166.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减年初预算。
10.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专项基础科研(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高技术研究(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45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资金。
12.预算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0,0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经费预算。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8,59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094,550.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297,000.00元,支出决算为9,378,730.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8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74,026.9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253,000.00元,支出决算为5,891,914.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离休药费拨款和人员增加。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8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53,525.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6,720.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人员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88,781,924.4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5,677,612.72元,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了预算单位。其中:人员经费253,953,935.9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34,827,988.49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37,928.78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539,071.2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316,794.68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794.6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5,205.32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车运维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56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1,134.1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3,865.90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25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1,765,622.33元,比2020年减少5,557,075.47元,降低20.34%。主要原因是:真过紧日子,压缩日常公用支出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497,899.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572,252.93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5,925,646.7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036,882.9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7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764,236.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94%。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94辆,其中:其他用车94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检测、抽样等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5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已对39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94,754,7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