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承担本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工作。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结果。
(五)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等政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一)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当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4个预算单位。纳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3.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
4.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所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77,356,862.44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9,488,636.18元,增长463.84%,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零余额结转收入全部收回,并按财政要求冲减当年收入,2021年新增中央补助资金,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776,646,532.67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47,781,328.1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零余额结转收入全部收回,并按财政要求冲减当年收入,2021年新增中央补助资金,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61,541,508.29元,占98.0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99,300.00元,占1.93%;其他收入5,724.38元,占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7,299,657.6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40,596,695.78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保信息化系统集中建设,发生支出项目,2021年新增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0,758,194.34元,占16.82%;项目支出646,541,463.32元,占83.1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76,644,873.43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39,998,529.32元,增长468.3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零余额结转收入全部收回,并按财政要求冲减当年收入,2021年医保信息化系统集中建设,发生支出项目,2021年新增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61,510,64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625,323,297.68元,增长459.16%,主要原因是:2021年医保信息化系统集中建设,发生支出项目,2021年新增医疗救助、医疗补助等民生项目资金支出。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1,510,642.0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9,362.19元,占1.42%;卫生健康支出750,671,279.85元,占98.58%。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32,699,000.00元,支出决算为761,510,642.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103,000元,支出决算为7,225,77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483,000元,支出决算为3,613,589.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年初预算为482,000元,支出决算为88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结算资金(第二批)-2020年中央直达40万元 。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466,000元,支出决算为4,386,852.6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控制数要求据实发生。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22,000元,支出决算为12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55,000元,支出决算为1,753,753.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控制数要求据实发生。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000元,支出决算为1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74,671,000元,支出决算为394,237,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贴。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1,810,000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医疗救助补助资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075,000元,支出决算为111,073,43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23,000元,支出决算为110,243.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6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经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269,616,000元,支出决算为100,680,2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3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医保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尚未完成终验,尾款尚未支付。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823,000元,支出决算为78,673,579.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5.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中央补助资金 。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7,870,000元,支出决算为10,769,807.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6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中央补助资金保障的部分项目按照工作安排于2022年完成资金的支付。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094,000元,支出决算为6,155,469.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4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家组织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项目开展受疫情因素影响,平台建设审批等工作推进较慢,故决算金额与预算金额差异较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30,755,398.7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9,198,770.7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基本经费、新增职业年金缴费。其中:人员经费119,356,441.9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奖励金、生活补助、医疗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11,398,956.8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手续费、水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5,677.49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22,322.51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预算支出 。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8,806.49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806.49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193.51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6,871.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9,129.00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预算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7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元,收入15,099,300.00元,支出15,099,300.0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元。与2020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099,3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582.93万元和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277,536.47元,比2020年增加1,003,172.01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3,427,911.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689,952.3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737,958.8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02,634.1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9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4,196.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已对2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550,760,000元,自评结果已随部门汇总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一并公开。本部门2021年度未自行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