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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08-28 23:45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1. 主要职责

  2. 机构设置

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了有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拟订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4.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

5.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活动;

6.组织天津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宣传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开展广播电视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7.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发展;

8.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10.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1.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3.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网络游戏服务监管,负责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

14.指导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15.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16.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17.负责广播电视专用网和频道品率的技术规划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管,指导、推进国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8.管理、指导文化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承担确定重点文物保护的单位的有关工作;

19.指导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20.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协调查处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21.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

22.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23.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24.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25.组织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2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内设22个职能处室,下辖31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32个,具体包括

  1. 行政单位: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天津市旅游执法大队(天津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计2个单位。

  2. 事业单位:天津歌舞剧院、天津交响乐团、天津京剧院、天津市青年京剧团、天津图书馆、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干部学校、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天津津文医院、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幼儿园、天津市表演艺术交流辅导中心、天津泥人张彩塑工作室、天津市剧本创作室、天津市表演艺术咨询委员会、天津市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天津自然博物馆、天津戏剧博物馆文庙博物馆管理办公室、平津战役纪念馆、周恩来邓颖超纪念馆、天津市文物管理中心、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天津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元明清天妃宫遗址博物馆、天津博物馆、天津市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天津市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天津市旅游热线服务中心、天津市旅游培训中心、天津市旅游信息中心,共计30个单位。


部分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406,868,145.3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8,103,577.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716,030.00元,占71.6%;事业收入115,563,640.37元,占8.2%;经营收入3,071,857.67元,占0.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390,000.00元,占0.1%;其他收入44,955,038.52元,占3.2%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406,868,145.3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8,103,577.84元,其中:基本支出890,663,453.63元,占63.3%;项目支出366,620,698.39元,占26.1%;经营支出2,340,100.70元,占0.2%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60,066,778.2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5,982,521.62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91,600,596.29元,其中:

1“普通教育”3,795,377.00元,包括“学前教育”3,795,377.00元,主要用于所属幼儿园基本支出

2)“职业教育”81,720,553.50元,包括:“高等职业教育”81,720,553.50元,主要用于所属艺术院校基本支出及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高校学生资助等项目支出;

3)“进修及培训”2,826,178.69元,包括:“干部教育”2,826,178.69元,主要用于所属干部学校基本支出

4)“其他教育支出”3,258,487.10元,包括:“其他教育支出”3,258,487.10元,主要用于华夏未来少儿艺术中心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1,614,600.00元,其中:“科技重大项目”1,614,600.00元,包括:“科技重大专项”1,614,600.00元,主要用于文化信息服务及内部管理平台建设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69,937,225.56元,其中:

1“文化和旅游”584,494,885.73元,包括:“行政运行”55,163,853.86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893,716.85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管委会业务费及机关办公用房改造支出;“机关服务”598,800.48元,主要用于信息中心基本支出;“图书馆”178,498,811.87元,主要用于各图书馆基本支出、图书购置、图书馆数字体验区建设及维修改造等项目支出;“文化展示及纪念机构”515,275.79元,主要用于文化中心管理办公室业务经费支出;“艺术表演场所”21,311,907.20元,主要用于剧场维修及大剧院能源费支出;“艺术表演团体”146,918,746.72元,主要用于各艺术院团基本支出及艺术创作、演出、人才培养等项目支出;“文化活动”1,449,200.00元,主要用于名家经典惠民演出季等活动支出;“群众文化”44,582,617.94元,主要用于市群众艺术馆基本支出及全市各项群众文化活动、高端演出补贴等项目支出;“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8,941,333.46元,主要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支出;“文化创作与保护”18,339,747.76元,主要用于泥人张彩塑工作室等单位基本支出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支出;“旅游宣传”33,716,987.49元,主要用于旅游广告、宣传、促销、大数据应用、举办旅游产业博览会等项目支出;“旅游行业业务管理”4,624,943.60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管理与服务、行业培训数据统计等;“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56,938,942.71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单位基本支出及旅游宣传促销、入市旅游短信提醒、文化宣传材料编印等项目支出

2“文物”233,743,759.76元,包括:“文物保护”36,931,808.98元,主要用于文物管理中心基本支出及国家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等项目支出;“博物馆”196,184,951.73元,主要用于各博物馆基本支出及文物征集、各项临展布展、博物馆维修改造、民办行业博物馆补助等项目支出;“其他文物支出”626,999.05元,主要用于博物馆维修维护支出

3“新闻出版电影”11,084,503.50元,包括:“其他新闻出版电影支出”11,084,503.50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监测中心运行费支出及各区广播电视信号监测传输专线、天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信号综合专线等项目支出;

4“广播电视”33,815,670.57元,包括:“其他广播电视支出”33,815,670.57元,主要用于广播影视监测系统建设、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等项目支出

5“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798,406.00元,包括:“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6,798,406.00元,主要用于天津推介活动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55,010.36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7,755,010.36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54,333.56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00,676.80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

5、“卫生健康支出”29,159,346.05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9,159,346.05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2,840,478.8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18,793,187.12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1,303,807.6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21,872.3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739,603,052.6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4,256,399.2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82,129,616.01元,其中:“基本工资”105,750,523.99、“津贴补贴”46,882,733.82元、“奖金”4,934,434.55元、“绩效工资”107,517,707.4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5,799,343.01元、“职业年金缴费”34,008,083.46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88,689.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63,375.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31,406.14元、“住房公积金”85,634,482.39元、“医疗费”728,968.1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989,868.4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图书馆、博物馆使用社会化用工人员开支及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242,390.66元,其中:“离休费”8,095,020.51元、“退休费”12,281,842.65元、“抚恤金”1,940,453.70元、“生活补助”510,013.13元、“医疗费补助”2,936,481.17元、“奖励金”15,227.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63,352.0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老干部慰问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184,097,585.27元,其中:“办公费”3,372,330.46元、“印刷费”1,315,975.28元、“咨询费”275,890.00元、“手续费”340,931.26元、“水费”1,848,501.57元、“电费”19,073,770.82元、“邮电费”4,174,014.12元、“取暖费”20,863,699.30元、“物业管理费”52,643,590.28元、“差旅费”2,378,605.03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7,000.00元、“维修()费”16,654,650.92元、“租赁费”4,619,810.55元、“会议费”133,133.00元、“培训费”256,860.70元、“公务接待费”61,752.00元、“专用材料费”11,907,085.54元、“被装购置费”9,961.00元、“劳务费”3,874,241.98元、“委托业务费”7,092,182.59元、“工会经费”2,950,452.97元、“福利费”3,924,538.4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078.24元、“其他交通费用”2,560,063.44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24,530.9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270,934.7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艺术院团、博物馆的广告宣传及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4、“资本性支出”46,133,460.72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378,075.18元、“专用设备购置”3,248,174.89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628,85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6,878,360.6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图书馆图书、期刊购置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75,691.68元,当年收入0元,支出总计   0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42,682,775.3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5,691.68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6,431,195.71,与2019预算相比减少2,276,804.29,主要原因是压减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6,092,926.18元,预算相比减少1,017,073.82,主要原因是压缩对外文化交流项目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9个,出国26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9,053.5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9,053.53,与预算相比减少636,946.47,主要原因是压缩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7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79,216.00,与预算相比减少622,784.00,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减少。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77批次,651人次;其中,外事接待4批次,52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26,040,923.70元,比2018年增加5,804,718.23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办公场所变更,增加房租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8,029,953.5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218,223.5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45,348.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2,866,382.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807,923.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7.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088,356.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3%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共有车辆3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其他用车32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一般公务用。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非乡、镇、街级部门,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无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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