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宪法法律关于检察院职能的规定,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侦查监督、审查起诉、控告申诉检察、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0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84,503,414.4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694,196.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640,144.80元,占69.39%;其他收入5,613,855.68元,占6.64%。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84,503,414.4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0,694,196.83元,其中:基本支出54,690,286.34元,占64.72%;项目支出14,150,136.73元,占16.75%。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8,419,146.1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4,139,702.0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53,935,132.28元,其中:“行政运行(项)”47,271,542.65元,主要用于:检察办案支出及日常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81,243.00元,主要用于:科技强检办案设备购置等;“检察监督(项)”2,060,443.05元,主要用于检察业务装备、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其他检察支出(项)”4,521,903.58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301,514.8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301,514.85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养老保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182,499.0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1,383,546.79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医疗保险等;“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98,952.26元,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等。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2,912,022.2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504,513.85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3,597,779.14元,其中:“基本工资”6,191,446.19元,“津贴补贴”10,092,608.00元,“奖金”10,101,164.9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01,514.85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32,935.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98,952.26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220.83元,“住房公积金”11,517,519.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168,417.82元,主要用于值班费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1,530.61元,其中:“离休费”137,293.60元,“退休费”372,952.01元,“医疗费补助”20,000.00元,“奖励金”1,285.00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7,224,934.71元,其中:“办公费”427,803.83元,“手续费”4,123.00元,“水费”46,831.70元,“电费”518,862.01元,“邮电费”3360.00元,“取暖费”379,560.00元,“物业管理费”2,411,618.45元,“差旅费”8,255.00元,“维修(护)费”304,377.69元,“培训费”26,205.00元,“公务接待费”810.00元, “专用燃料费”22,775.80元,“劳务费”374,662.02元,“委托业务费”792,990.00元,“工会经费”278,000.00元,“福利费”304,330.5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469.71元,“其他交通费用”1,162,900.00元。
4、“资本性支出”1,557,777.75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488,476.75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9,301.00元,主要用于食堂设备支出。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58,279.71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71,720.2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因公出国(境)费。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57,469.71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469.71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2,530.29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运行车辆。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2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81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19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减少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782,712.46元,比2018年增加1,865,330.41元,增长27.00%。主要原因是:检察业务办案及日常办公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85,5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15,59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7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20,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