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包括对本辖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依法对本辖区刑事案件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依法审查侦查机关针对本院适用不起诉而提出复议的刑事案件负责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等;负责调查研究国家公布的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本区的执行情况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内设19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本级)1 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1,065,395.6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5,583,877.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45,050.23元,占98%;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220,345.43元,占2%。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1,065,395.66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5,583,877.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8,997.83元,占94.43%;项目支出531,630.19元,占4.8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0%;经营支出0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10,628.02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2,298,321.33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9,827,291.02 元,
其中:
“行政运行(项)” 9,663,740.91 元,主要用于:列支人员经费及日常行政运行支出。
“其他检察支出(项)” 162,515.71 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书记员经费支出。
“检查监督(项)” 1,034.40 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及检察辅助事务外包等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 198,080.08 元, 其中: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项)” 198,080.08 元,主要用于:列支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428,916.32 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428,916.32 元,主要用于:列支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356,340.60 元,其中:
“ 行政单位医疗(项)”214,304.03元,主要用于:列支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142,036.57元,主要用于:列支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0,448,997.8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0,460,543.96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 9,898,933.89 元,其中:
“基本工资(经济分类款级)” 1,320,868.70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及试用期工资的支出。
“津贴补贴(经济分类款级)” 7,599,909.27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生活性津贴、工作性津贴等相关津贴补贴的支出。
“奖金(经济分类款级)” 192,899.00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 428,916.32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 214,304.03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经济分类款级)” 142,036.57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济分类的类级)” 18,563.76 元,其中:
“退休费(经济分类款级)” 18,563.76 元,主要用于:列支退休人员部分退休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 531,500.18 元,其中:
“办公费(经济分类款级)” 230.00 元,主要用于:列支日常办公经费。
“物业管理费(经济分类款级)” 165,150.00 元,主要用于:列支办公楼物业管理费。
“工会经费(经济分类款级)” 96,000.00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当年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经济分类款级)” 81,520.18 元,主要用于:列支车辆相关运行维护费。
“其他交通费(经济分类款级)” 147,770.00 元,主要用于:列支在编干警公务交通补贴。
“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经济分类款级)” 40,830.00 元,主要用于:列支日常办公的其他费用。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81,520.18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 418479.82 元,主要原因是 机构整合期间支出减少。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0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任务。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1,520.18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520.18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318,479.82 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期间支出减少;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8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0000 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任务。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31,500.18元,比2018年减少3,439,157.87元,减少86.61%。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期间在编干警转出,相关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