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天津海事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规定以及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参照国际惯例,审判本辖区内由海事法院管辖的海事、海商等一审案件;受理海事请求权人申请扣押船舶及其申请扣押船载货物、船用燃油的案件。
2、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案件,对其中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再审。
3、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5、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6、对审判工用进行调查研究,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本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
9、负责本院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管理。
10、承办其他应由天津海事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海事法院内设10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天津海事法院部门(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2,717,406.5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693,910.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472,257.20元,占86.26%;其他收入97,112.71元,占0.18%。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52,717,406.57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6,693,910.54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7,104.64元,占75.42%;项目支出8,972,836.01元,占17.02%。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682,827.94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2,269,074.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44735793.87元,其中:
行政运行开支36167957.8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和资本性支出。
案件审判开支7175226.77元,主要用于弥补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
其他法院支出1392609.24元,主要用于支付抚恤费、公务用车购置和档案室扩建工程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9726.16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34726.16元,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职业年金清算资金385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清算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1727307.91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1092601.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4706.2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离休干部医疗补助。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9,729,991.9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96,799.2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31090382.48元,其中:
基本工资 4563078.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中的职务和级别工资。
津贴补贴8769138.9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除基本工资外的各种规范性补贴等。
奖金4834828.15元,主要用于年末奖励工资、系统绩效奖金和市级级效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4726.1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80882.1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4706.28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保障性缴费73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生育和工伤
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7531551.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公积金、补充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68471.51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值班费、2018年未休假补贴和聘任制书记员工资。
2、商品和服务支出8009683.20元,其中:
办公费648725.58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办公用品和书报杂志等。
印刷费16782.00元,主要用于印制单位工作手册和笔记本开支等。
水费50176.51元,主要用于单位和秦皇岛派出庭等的日常水费开支。
电费587597.03元,主要用于单位和秦皇岛派出庭等的日常电费开支。
邮电费224110.05元,主要用于单位的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和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356277.00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冬季集中供暖开支。
物业管理费1221946.20元,主要用于单位物业(保洁和维修)和保安(本院和秦皇岛派出庭)的服务费开支。
差旅费110532.2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外出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其它等。
因公出国(境)费用43000.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因公出国(境)的相关费用。
维修(护)费6325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维费等开支。
培训费3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在外各种培训开支。
专用材料费69043.60元,主要用于信息建设和各种电子办公设备辅料等开支
劳务费810196.09元,主要用于合同制职工人员的工资、各种保险和餐厅人员服务费等开支。
工会经费216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计提费用。
福利费4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983.9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编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的车燃料、存车通行费、车辆保险、车辆维修等。
其它交通费用996420.00元,主要用于车改后的公务交通补贴和单位电瓶车租车开支等。
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1028.95元,主要用于单位班车租车开支、驻村工作组及对口帮扶村开支、陪审员补助等办案各项开支。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2828.25元,其中:
离休费14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1名离休人员的工资。
退休费179700.80元,主要用于支付移交至社保分中心的退休人员单位负担的各项补贴。
生活补助6408元,主要用于1名遗属的生活补贴。
医疗费补助11719.45元,主要用于单位1名离休人员医疗费开支。
4、资本性支出287098.00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24313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设备的购置开支。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43964.00元,主要用于单位信息化建设工程、网络服务器、软件等开支。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142,218.94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 20781.06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支出。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3,00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预算,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 。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1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98,198.94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983.9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16.1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648,215.04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784.96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3辆,购置公务用车3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1,02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18980元,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加强财务收支管理 ,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8,296,781.20元,比2018年减少1,331,843.60元,降低14.00%。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度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压减日常公用经费的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70,286.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9,163.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11,123.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70,286.6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8,491.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4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海事法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海事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海事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