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审判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或由上级法院制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及执行案件。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内设18个职能部室(含6个派出法庭),无下辖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76,104,786.6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4,639,503.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450,557.84元,占87.31%;其他收入5,024,827.33元,占6.6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76,104,786.6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4,639,503.60元,其中:基本支出54,385,245.28元,占71.46%;项目支出15,367,335.82元,占20.19%。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3,928,886.4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090,561.8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 59197156.9元,其中:
“行政运行”49472939.6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行政运行支出
“案件审判”9365119.2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办案业务费及业务装备购置
“其他法院支出”35909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去世人员抚恤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7138.88元,其中: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467138.8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2264590.71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1482160.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25590.5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54,385,245.28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747,761.14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45030697.38元,其中:
“基本工资”716303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9891632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类津贴补贴
“奖金”6778062.01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十三薪、绩效工资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67138.8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39000.12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5590.59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9572.06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干警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11720996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缴费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645666.72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加班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8381711元,其中:
“办公费”137218.49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及书报购置
“印刷费”847895.9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本单位法律文书的印刷
“水费”62830.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水费支出
“电费”1010597.8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电费支出
“取暖费”6227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取暖费支出
“物业管理费”2178487.2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物业、安保、食堂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 86500元,主要用于:干警因公出国费用。
“维修(复)费”622149.4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业务用房日常维护
“租赁费”20273.2元,主要用于:派出法庭租赁房屋
“培训费”28660元,主要用于:干警培训
“公务接待费”836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被装购置费” 22184元,主要用于:购买警用装备
“劳务费”558518.7元,主要用于:调警费、资产清查评估费、资产系统技术服务费、家具设备搬运费、垃圾清运费等
“委托业务费”46145.7元,主要用于:我院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285000元,主要用于:工会经费提取
“福利费”450610.8元,主要用于:防暑降温费、体检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1967.7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其他交通费用”1370740元,主要用于:公务交通补贴、区域外出行交通补助、租车费用
“税金及附加费用”117098.47元,主要用于:我院2019年残保金缴纳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727.2元,主要用于:慰问品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对丁青法院对口援助款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971.9元,其中:
“退休费”244401.9元,主要用于:本单位退休人员物业、供热、房屋补贴
“奖励金”570元,主要用于:发放本单位独生子女费
3、“资本性支出”727865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727865元,主要用于:我院购置固定资产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339,303.7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减少100696.3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86,5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43500元,主要原因是:由高院进行统一安排。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51,967.7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967.7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 48032.3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元,主要原因是我院2019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9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836元,与预算相比减少9164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部门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9,109,576.00元,比2018年减少1,942,424.00元,降低18.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压减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308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299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7781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49801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9.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692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2.9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