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按照管辖区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新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新区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受市高级人民法院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并由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上诉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二)依法审理有关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五)依法办理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八)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业务经费、物资装备的使用和管理。
(十)承办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内设16个职能部室。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本级)1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26,818,979.5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0,729,436.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32,103.42元,占77.77%;其他收入3,961.53元,占0.00%。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26,818,979.53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70,729,436.12元,其中:基本支出38,824,015.85元,占30.61%;项目支出46,549,876.12元,占36.71%。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173,659.6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36,255,046.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405”(法院)81711229.94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6531000.29元。
其中:“2040501”(行政运行)35237863.91元,主要用于: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204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873253.71 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人员工资、信息化运维及网络通讯租金支出;“2040506”(两庭建设)22955969元,主要用于塘沽审判综合楼建设;“2040504”(案件审判)10523616.36元,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办案支出。办案经费支出;“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921271.6元,主要是用于抚恤金支出。
2、“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904905.5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04905.5元,主要是用于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757756.53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8624.07元,主要用于机关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59132.46元,主要用于机关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38,823,038.8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3,058,367.22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2864220.98元,其中:
“基本工资(30101)”4450375.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职务和级别工资支出;
“津贴补贴(30102)”8649760.6元,主要用于在职干警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助及新区特贴等;
“ 奖金(30103)”6409828.71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双薪、定额绩效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108)”1904905.5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10)”1098624.07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单位负担部分;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11)”659132.46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2)”76904.68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30113)”7767410.77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单位负担住房公积金、补充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199)”1847278.59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值班费等项目;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3)”76132.8元,其中:
“退休费(30309)” 75622.8元,主要用于:退休干警退休费;
“奖励金(30309)” 51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独生子女费;
3、“商品和服务支出(302)” 5853285.65元,其中:
“ 办公费(30201)”377243.89元,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手续费(30204)”65元,主要用于:单位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30205)”63413.3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日常水费;
“电费(30206)”858675.55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楼日常电费;
“取暖费(30208)”426042.8元,主要用于:北塘办公楼冬季集中供暖采暖费;
“物业管理费(30209)”1933270.64元,主要用于:物业费用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30212)”96500元,主要用于:干警公务出国费用;
“维修(护)费(30213)”181870元,主要用于:信息设备日常维护费等;
“培训费(30216)”10650元,主要用于: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30217)”5360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开支;
“劳务费(30226)”246456元,主要用于:聘任制人员以外的劳务费;
“工会经费(30228)”194000元,主要用于:提取工会经费;
“福利费(30229)”67954.44元,主要用于:干警福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31)”210530.77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30239)”926850元,主要用于:正式干警交通补贴、租车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9)”254403.26元,主要用于:其他公用支出。
4、“其他资本性支出(310)”29399.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31013)”29399.46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604,586.20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945862.2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9月开始各审判区支出合并到机关支出,导致支出数超预算数。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96,50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3500元,主要原因是出国人次和费用按照市高院统一安排 。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出国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502,726.2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3,326.74元,与预算相比增加93326.74 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9月开始各审判区支出合并到机关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数超机关预算数;公务用车购置费279,399.46元,与预算相比增加29399.46 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9月开始各审判区支出合并到机关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支出数超机关预算数。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10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5,360.00元,与预算相比减少2464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接待费用减少。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5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5,882,685.11元,比2018年减少876,010.32元,降低13.00%。主要原因是: 机构实施厉行节约活动,办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18,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69,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