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和“三公”经费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隶属天津市公安局,于1991年升格为副局级单位,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和驾驶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负责交通安全保卫、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社会单位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开发应用智能交通科学技术,规划设置和维护管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承办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内设7个职能处室,下辖10个预算单位。根据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有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共11个,具体包括:交管局机关、和平支队、河西支队等 11 个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1,800,009,476.4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076,761,386.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700,825.76元,占71.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经营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27,691,506.21元,占1.54%。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支出总计1,800,009,476.41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1,076,761,386.89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790,950.54元,占59.15%;项目支出519,841,353.94元,占28.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经营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50,148,226.19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644,831,174.18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中“公安”1,417,656,206.67元,其中:
“行政运行”937,896,882.98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办公费、电费、水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基本费用的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65.68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公用办公用房租赁费用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48,217,585.61元,主要用于:我局两项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支出。。
“执法办案”166,521,097.71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执法执勤相关业务的支出。
“特别业务”13,011,924.0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变电站改造相关业务的支出。
“其他公安支出”251,996,050.69元,主要用于:我单位行政强制措施经费、抚恤金、智能交通及公用支出其他费用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9,422,364.3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中支出45,351,692.29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29,021,579.45元,主要用于:民警缴纳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6,330,112.84元,主要用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用于民警缴纳社保。
4、“城乡社区支出”中“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1,800.00元,主要用于:交通专用车道建设。
5、“节能环保支出”中“能源节约利用”3,528,162.93元,主要用于:我局节能环保项目的支出。
6、“债务付息支出”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 24,188,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一般债券利息。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总计1,030,306,872.25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减少297,263,113.51元,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900,836,461.65元,其中:
“基本工资”114,727,419.82元,主要用于:干警的职务和级别工资的发放工作。
“津贴补贴”303,628,698.76元,主要用于:干警津贴、补贴的发放工作。
“奖金”82,367,865.26元,主要用于:干警年终一次奖金和绩效奖金的发放工作。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80,730.37元,主要用于:干警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6,605,460.57元,主要用于:干警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8,349,272.86元,主要用于:干警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216,108,207.08元,主要用于:为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61,887,723.66元,主要用于:未休年假补贴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134,266.00元,其中:
“离休费”600,338.00元,主要用于:离休民警的工资支出。
“退休费”4,779,672.40元,主要用于:退休民警的补发工资支出。
“退职费”132,551.42元,主要用于:退职人员的退职补助发放。
“医疗费补助”416,750.85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费用的支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37,968.33元,主要用于:死亡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 107,384,676.85元,其中:
“办公费”10,461,903.39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非固定资产类的办公用品
“水费”1,394,739.83元,主要用于:单位水费支出。
“电费”9,339,665.87元,主要用于:单位电费支出。
“邮电费”2,210,415.66元,主要用于:单位寄送信函及单位电话通信所发生的费用。
“取暖费”5,495,880.38元,主要用于:单位冬季取暖费用的支出。
“物业管理费”19,927,940.98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房的物业管理费用支出。
“维修(护)费” 8,588,420.44元,主要用于:单位设备的修理和维护费用。
“租赁费”4,097,733.20元,主要用于:单位公有住房房租的支出。
“工会经费”5,512,056.00元,主要用于:民警组织文体活动支出等。
“福利费”891,448.70元,主要用于:民警体检、防暑及困难补助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829,472.5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执勤执法用车燃料、维修、过路过桥、保险等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448,163.99元,主要用于:安保服务及燃气费用的支出。
4、“资本性支出”10,951,467.75元,其中:
“办公设备购置”7,457,700.41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办公设备的支出费用。
“专用设备购置”3,275,927.34元,主要用于:单位购置专用设备的支出费用。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11,038,508.86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增加1239508.86 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及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公车运维费用增加,具体情况:
(一)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32,122.30元,与预算相比
减少 117877.7 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价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2个,出国2人次。
(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0,985,952.56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29,952.56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1416952.56元,主要原因是各项安保维稳任务及各种不可控突发公共事件;公务用车购置费156,000.00元,与预算相比增加 156000 元,主要原因是18年公车购置计划收尾。2019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766辆,购置公务用车1辆。
(三)2019年公务接待费决算20,434.00元,与预算相比减59566 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价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27批次,235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8,336,144.60元,比2018年减少13,202,815.06元,降低10.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办公经费,减少了办公费及维修费等多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540,470.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630,517.9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633,696.78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5,276,255.6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443,366.0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6,503,94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0.0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共有车辆76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6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组织对2019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情况另行公开。
(五)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由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等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对部门预算执行进行监督管理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七)关于空表的说明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