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教〔2023〕2号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电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管理,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27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国家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