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2〕2号
各区财政局、水利行政事业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了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水利行业全面有效实施,现将《财政部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的通知》(财会〔2021〕2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准确把握《通知》内容要求
贯彻实施《通知》是深入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重要举措,对加强水利基础设施资产管理,使水利基础设施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进一步全面完整反映政府水利基础设施“家底”,夯实政府财务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二、严格落实,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初始计量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水利基础设施初始计量工作,避免遗漏或重复。水利基础设施重置成本标准等事宜,将结合有关规定及我市实际情况研究后,另行印发通知。
三、统筹部署,切实提高水利基础设施会计核算水平
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建章立制,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水利基础设施重分类、记账主体调整、明细核算调整等工作,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及本通知规定将存量水利基础设施纳入政府会计核算。
太阳城娱乐 天津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8日
(联系人:市财政局 解莹,联系电话:23205772;
市水务局 吴颖,联系电话:23333662)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