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2021〕88号
蓟州区财政局: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通知》(财预〔2021〕49号)和《财政部关于用好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通知》(财农〔2021〕45号)明确要求一般债券优先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等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并在核定我市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已考虑用于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新增限额。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支持保障我市小型水库安全运行事项通知如下:
一、《天津市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的通知》(津财债指〔2021〕1号)明确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重点用于农林水利等领域,其中包括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具体用于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及水库水雨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完善)的新增限额。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用好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通知》精神,请你区多渠道落实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资金投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确保工程安全、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小型水库经营,用经营收益承担部门管护费用。
三、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你区高度重视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合理有序开展发债筹资,统筹安排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
附件:天津市2021年度支持保障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规模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