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2019〕55号
市妇联:
你单位《关于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内装修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将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及下达该项目2007年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07〕847号),批复项目总投资1350万元,其中:一类费用971万元,二类费用315万元,不可预见费6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妇联自筹及安排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共同解决。项目总建筑面积7827.11平方米,其中:原地上建筑面积6577平方米,新购置面积717.51平方米,地下室面积532.6平方米。装修改造内容为:地下一层车位,首层及二层前厅、办公区、商务区,三层体能训练中心,四层、五层大、中小型教室,六层活动室、贵宾室、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等。随后,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追加下达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2007年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07〕1004号)、《关于下达天津市妇女活动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项目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津发改投资〔2008〕822号),最终确定该项目总投资为13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550万元。
二、项目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2008年8月竣工。实际到位资金1124.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800万元,自筹资金324.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124.2万元,其中建安投资904.9万元,待摊投资37万元,其他投资182.3万元。
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与批复概算相比,结余资金225.8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余资金中133.9万元应上缴市级国库。
三、交付资产情况
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反映的交付使用资产总额1124.2万元(万元以下以审核后的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数字为准),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应做固定资产处理。
请在接此批复后,尽快将结余资金上缴市级国库,并及时办理相关调账手续和资产移交工作。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