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综〔2019〕66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请协助办理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收入资金缴入国库的函》(津环气候函〔2019〕219号)收悉。经研究,现就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收入缴库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根据《天津市机构改革方案》和《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市发展改革委原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整合至你局,你局作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主体范围的确定、配额分配与发放等碳排放权交易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按照非税收入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要求,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收入应使用《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全额缴入市级国库。请你局按照上述规定,到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和市财政局征收局,分别办理《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领购手续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系统上线事宜,确保我市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工作顺利进行。
2019年7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