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农指〔2019〕41号
区财政局:
根据《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津财综〔2015〕135号)和《环城四区及功能园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暂行办法》(津水监〔2017〕23号),依据《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环外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服务费核算明细的函》(津水函〔2019〕80号),你区应支付2018年度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补贴 万元,以上资金将通过2019年度两级财政结算办理。
附件:
2019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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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农指〔2019〕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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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津财综〔2015〕135号)和《环城四区及功能园区污水处理服务费结算暂行办法》(津水监〔2017〕23号),依据《市水务局关于报送2018年度环外部分区域污水处理服务费核算明细的函》(津水函〔2019〕80号),你区应支付2018年度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补贴 万元,以上资金将通过2019年度两级财政结算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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