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防控〔2020〕30号
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疫情,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日前,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资〔2020〕4号),对防控资产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与《太阳城娱乐关于规范和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防控〔2020〕9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时刻。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时刻保持紧急状态,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加强对疫情防控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要科学部署谋划,精心组织推动,主动担当作为,将财资〔2020〕4号以及津财防控〔2020〕9号、《太阳城娱乐app关于印发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财防控〔2020〕17号)等政策措施落实落细。
二、提高效率,强化落实。津财防控〔2020〕9号已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市财政局减化审批程序。行政事业单位需紧急配置、调拨、捐赠疫情防控资产的,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也可简化资产审批程序,在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后实施,确保防控物资及时有效调配到疫情防控一线。疫情结束后,各行政事业单位应科学规范提出疫情防控资产的分类处置意见,按规定权限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行。鼓励各区利用“公物仓”等方式对闲置的疫情防控资产进行集中统一处置。
三、积极谋划,盘活存量。在确保防控工作高效开展的前提下,各单位应积极谋划、深挖潜力、多渠道利用好和盘活好存量国有资产。对疫情防控物资要推动跨级次、跨部门统一调度,优先调剂使用库存防疫物资,提高使用效益。对符合市场化处置条件的存量闲置资产,要积极通过市场化方式变现,重点做好闲置土地、房屋资产变现或出租盘活力度,提高资产利用效能。持续推进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整合、处置,增加资产处置收入,提高资产配置效率。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有关规定,有效应对因疫情防控带来的财政减收压力。
四、压实责任,加强监督。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好国有资产管理各项规定和津财防控〔2020〕9号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要求,确保防控资产安全完整、手续齐备、流向清晰、使用高效。各市级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要加强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疫情防控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严禁“搭便车”购置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和浪费。对于违规违纪违法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各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还应统筹做好资产管理日常工作和资产盘活工作,为推动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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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5日
(联系人:王树双、刘子辰;联系电话:23313740、232055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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