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建二指〔2019〕20号
市商务局,各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9〕306号)、《市商务局关于申请预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的函》(津商财务函〔2019〕54号),现预拨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详见附表),用于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请各单位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请市商务局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及时做好清算工作。
此项资金请列入2019年“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科目。
附件:
2019年7月19日
(联系人:肖波 李鸿昳;联系电话:2339187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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