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城娱乐

当前位置: 首页 > 太阳城娱乐 > 通知公告

太阳城娱乐app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

来源:太阳城娱乐app 发布时间:2020-02-28 18:42

 

津财社〔20208

各区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医疗和公共卫生机构、市教委所属医疗机构,其他承担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全力支持做好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根据《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现将有关经费保障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按照《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有关措施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3号),对符合要求的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其他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先行垫付,中央财政对我市各级财政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其余部分全部由市财政负担。

二、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4号)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和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参加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收文后立即按上述范围和标准组织落实。

三、落实疫情防控所需设备和试剂等经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和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安排,市财政视情况给予补助。

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联合卫生健康部门立即按规定落实上述补助政策,全力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决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患者救治和疫情防控。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相关统计数据台账,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资料留存工作,以备后期审计核查。中央级医疗卫生机构所需资金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统计申请。同时,要及时对相关支出进行严格审核,将相关费用支出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市财政局,作为后期市与区、市与机构资金结算依据。

 

 

太阳城娱乐app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6日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 澳门威尼斯人app IM体育 澳门新葡京博彩 线上赌博app 澳门太阳城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