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基〔2017〕89号
各区财政局、市容园林委,滨海新区环境局: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19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综〔2016〕10号)要求,我们制定了《2018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市容园林)》,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8年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专门化目录(市容园林)
市财政局 市市容园林委
2018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