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资〔2020〕76号
市级有关单位、市财政局征收局:
按照“放管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效率,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修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财政部令第100号)、《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财教〔2012〕242号)、《财政部关于修订<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9〕12号)相关规定,市财政局委托市财政局征收局开展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相关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财政局征收局负责产权登记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征收局负责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做好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占有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注销产权登记等相关工作,解答产权登记中有关政策咨询,审核主管部门提交的产权登记资料,办理产权登记,定期向市财政局汇报产权登记工作情况。
二、调整产权登记专用章适用范围
调整《太阳城娱乐app关于启用太阳城娱乐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用章的通知》(津财办〔2015〕56号)中“太阳城娱乐app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用章”(以下简称产权登记专用章)适用范围,新增产权占有登记和产权注销登记事项。市财政局授权市财政局征收局使用产权登记专用章用于市级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产权登记与发证工作。同时不再使用太阳城娱乐公章用于产权占有登记和注销登记事项。
三、工作要求
开展产权登记工作对于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强化产权意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产权登记工作。
(一)市财政局征收局要完善内部审核机制,建立内部审核流程,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24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市级单位产权登记审核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单位)要切实做到“先清后登、应登必登、不重不漏、确保质量”。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保证产权登记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产权登记申报资料电子版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专区下载,不再印发纸件。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